统考 | 济南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合肥万思美术艺文学校
发布时间: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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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文件中关于艺术类考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为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象。
三、专业测试
美术学(师范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使用招生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师范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音乐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招生省份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四、音乐类专业测试合格要求
1.音乐学(招收唢呐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唢呐。
2.音乐学(招收竹笛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竹笛。
3.音乐学(招收笙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笙。
4.音乐学(招收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民族打击乐器或西洋打击乐器。
5.音乐学(招收二胡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二胡。
6.音乐学(招收柳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柳琴。
7.音乐学(招收古筝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古筝。
8.音乐学(招收琵琶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琵琶。
9.音乐学(招收中阮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中阮。
10.音乐学(招收扬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扬琴。
11.音乐学(招收大提琴、低音提琴表演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大提琴或低音提琴。
12.音乐学(招收现代音乐方向)(师范类)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测试,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
13.音乐学(招收理论方向)(师范类)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测试,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
14.音乐学(招收教育限钢琴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钢琴。
15.音乐学(招收教育方向)(师范类)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2023年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或联考)测试,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
16.音乐学(招收乐器修缮限钢琴、古琴方向)(师范类)
山东省生源考生须参加2023年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要求,且考生乐器种类限制为钢琴或古琴。
五、部分音乐类专业方向入校后培养说明
1.音乐学(招收现代音乐方向)(师范类)
入校后依据学生专业复核成绩,参考学生志愿,培养流行乐器演奏或流行唱法演唱方向的流行音乐表演人才。
2.音乐学(招收乐器修缮限钢琴、古琴方向)(师范类)
入校后培养钢琴调律、古琴制作方向的人才。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录取。
2.按照各招生省份专业所在录取批次规定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考生专业成绩使用所在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统考(或联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专业统考(或联考)测试本科录取最低要求,其中,音乐类专业须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规定的具体要求。
七、其他
新生入校后,将参加专业复核,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
联系电话:(0531)82765900
联系邮箱:zsb@ujn.edu.cn
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ujn.edu.cn
九、附则
1. 本简章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符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 本简章由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